4月16日,谈起村级公务“零接待”,江西省玉山县四股桥乡皇珠村党支部书记毛传军满脸笑容:“‘零接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县纪委监委强力推动下,这个问题终于解决了!”
据了解,除正常开展工作留村用餐外,有的干部甚至在私下进村游玩、走亲访友时,也变着法儿让村里买单,这是许多乡村接待工作中遇到的普遍问题。村民们对这些吃吃喝喝的现象很有意见;一些村干部也反映,这样不仅让捉襟见肘的村级财务更加紧张,也迫使村干部把大量时间精力用在陪吃陪喝上,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
村级公务‘零接待’,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基层减负的必经之路。
村级公务‘零接待’,必须加强党的领导。‘零接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真正意义上实现‘零接待’,必须加强党的领导,重点在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以身作则,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广大群众中树立榜样,形成良好的廉政氛围,树立良好风气,推动各地村级公务‘零接待’。
村级公务‘零接待’,必须加强督促检查。‘零接待’有人认为这做法不近人情,但人们很快就改变了看法。“事实证明这制度很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了基层,村里公务接待的负担没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劲头却更足了。”四股桥乡党委委员、乡纪委书记占丽兰说。的确,人情在社会中起一定的负面作用,影响法治化进程,这种情况不改变,‘零接待’很难得到全面落实。因此,很有必要坚持问题导向,自上而下、异地交叉,对村级财务开支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严审费用报销,严查违规列支。同时,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制度规定,落实制度要求,加强自我管理,强化自我约束,确保制度执行。
村级公务‘零接待’,必须强化问责追责。政策制度确定以后,能否严格按制度办事,执行得力,关键在于各级党员干部。因此,对违反规定的村干部,必须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所产生费用由个人承担,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行政事业干部,按照“谁消费,谁承担”的原则,必须支付产生的费用,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作者:李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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