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要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打击力度,制止利用宗教、邪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推进农村地区技防系统建设,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
要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强化乡村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广泛开展平安教育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婚姻家庭指导服务。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察服务平台、公安综合窗口、人民调解组织延伸至基层,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
要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明确每项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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