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内树上钉钉子”,切莫止于“劝说”

2019-07-14 10:21:52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近日,陕西西安。市民在公园晨练,在园内树上钉钉子挂衣物,一市民称知道不好,但方便,钉子对树木伤害不大。工作人员称,园内有名贵树木,多次劝说无效,拔了会再钉。(7月13日 澎湃新闻)

  公园树木参天,鸟语花香,空气清新,场地宽敞、整洁,加之其本姓“公”,又不会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于是就成为了众市民“晨练”首选之地。而一些晨练者尤其是老人,为方便自己,便在大树上钉起了钉子,挂起了衣物之类的东西。

  将衣物等挂在树上,既有利于安全,又让物品整洁,对晨练者而言,无疑是好办法;不过,树木虽无言,不知疼痛,但将钉子钉在树的身上,定然也是一种伤害行为,势必会影响这些树木的健康生长;而这些树木中,不乏名贵树木,让其受伤害实在让人心痛。

  公园的里的树木,大多不是自然生长的,而是从其它地方移植而来的;不仅在移植时,要花钱购买,还得请人挖,用车运,再请专业人员进行重新裁种,公正说来,为了市民有一个良好休闲场所,政府是花了大价钱,下了大力气的;故晨练者此举,实属不妥。

  再说,在大树上想钉就钉,虽方便了个别人,但各色物品,四处悬挂,看起来极不雅观,既加重了树木负担,伤害到了其身心,还影响到了公园之美观,更让城市的形象蒙羞,折射出了市民文明素养缺失的问题。

  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也激发了更加市民对生命与健康的重视,自发参加锻炼的市民必将超越来越多;而这种群众性的健身活动,不可避免地会集中到城市园林之中,故类似问题,实难避免。

  公园者,公众之园林也,虽人人皆有游园之权利,但包括晨练者在内的每位游客,也当爱护园中一草一木,自觉遵守游园规则,争当文明游客;而在树上钉钉子,虽是小事,却不仅仅让伤害到了这些珍贵树木,侵犯公共利益,而且还涉嫌违法,理当依法亮剑,对其“零容忍”。

  其一,作为园方,虽进行了劝说、制止,但远远不够,还应理直气壮地履行管理之责,张贴警示语,不厌其烦地宣讲“游园规则”,指出其举之危害,并责令其及时改正错误,负责进行赔偿;而不可因其是“老人”就心慈手软、网开一面。

  其二、当地公安机关也勇于担当,果断亮剑,积极配合,必要时对此类陋习,对不听劝说者,第一时间施以强制手段,该责令赔偿的,要一分不少地赔偿,该罚款的,也当执行到位,从而为那些任性的游客,敲响警钟。

  其二、在树上钉钉子,虽客观上伤害了树木,影响到了城市形象,但其主观愿望不过是为了方便“挂衣物”;为此公园方也当急群众之所急,在不破坏公园整体和谐的前提下,增添新设施、设备,为晨练者寄存衣物创设有利条件,从根本上化解问题。

  随着城市发展,市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追求的愿望必将愈加强烈,类似前进中的问题难免会呈现出来;为此城市大大小小的管理者,理当正视问题,冷静分析,立足于群众需求,运用创新与法治思维,亮出治本之策,方能让我们的城市生活更加安宁、和谐。(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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