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人大代表,你们无权处置我!”福建霞浦县人大代表苏某辉酒驾将车子违停在闹市道路中央,之后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并掏出了自己的人大代表证叫嚣,这一系列行为经警方通报后引发社会关注。(8月15日 澎湃新闻)
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个体。在人们的印象中,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的优秀人物,更是执行法律、尊重法律的典范。可是,被不断曝出的人大代表因违法乱纪被绳之以法的案件,一次又一次刺痛着人民群众的神经。
“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而我国的立法机关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那么作为人大代表,就更应该做遵纪守法的好榜样,更应该自觉维护代表身份的荣耀,而不是拿“人大代表”当特权光环,当违法乱纪的挡箭牌。
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当今,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每个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把法治作为一种信仰,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依法行事。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大代表也不例外,人大代表与普通公民违法后,其法律后果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简单的空话,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否则,只能是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最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咎由自取。
作者: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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