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决策部署要求,10月13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班在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举办,平邑县司法局在会议上作了题为“打造刑罚执行一体化平邑模式 ”的典型发言。
近年以来,平邑县司法局以目标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面对基层司法所普遍面临的执法人员少,矫正对象多的困境,立足实际、勇于创新、打破常规,探索出了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的“平邑模式”,为山东省全面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构建运行高效、规范有序的刑罚执行体制机制,提供了可复制、能推广的平邑经验,开创了我省刑罚执行一体化“队建制”模式的先河。在交流会上,平邑县司法局局长季君同志从三个方面介绍了平邑县社区矫正机构“队建制“运行模式。
一是“队建制”的前期探索,深入分析了基层司法所现状,以及司法所在社区矫正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面对种种的问题,平邑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在仲村镇、丰阳镇试点矫正工作队建制模式,有效缓解了司法所单枪匹马作战的压力,取得了意外的效果。2019年7月,平邑县司法局报请临沂市司法局批准,出台《平邑县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设立社区矫正大队,受到了省市领导的一致认同。
二是平邑县“队建制”模式工作机制,在县级设立社区矫正大队、在相邻乡镇设立了五个中队,将社区矫正工
作科、司法所的职能进行了逐项拆分,对内部业务工作进行流程再造,建立一套全新的社区矫正执行机构体系,既分工、又合作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重新构建刑罚执行一体化队建制新模式,实现管理队伍专业化、教育帮扶事业化、矫正方式多元化的运行机制。
三是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针对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基础保障依然薄弱,信息化程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平邑县司法局将在省市司法厅局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依托矫正大队、中队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制度,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力争率先在全省实现社区矫正机构独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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