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营山县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通过完善问责机制,实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同时,该县把对问责对象的回访教育作为关心保护和挽救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减轻了基层干部心理负担,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党员干部并非完人,也可能有说错话办错事之时,“马失前蹄”后,关键是要“迷途知返”。然而在现实中,党员干部违纪受到处分后,往往被认为在同事面前“矮人一等”,在官场舆论中也不再是“好同志”,在人事任免上也很难再得到组织的提拔重用。
“对受到轻处分的干部,我们不能简单地‘一处了之’,更要治病救人,体现组织关怀关爱。”严把回访精度、温度和力度,体现组织关怀关爱,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后期工程”落到实处;在每次回访过程中,对受处分人提到的相关问题及时答复,合理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真正体现组织的严管厚爱。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党员违犯党纪,必须抓早抓小、真管真严,该处分的必须处分,这一点毫不含糊。但处分不是目的,教育党员不犯或少犯错误才是目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规定,“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回访教育不仅要让受处分党员干部知错悔错,变口服为心服,更要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只有找准“病灶”、经常“消炎”,才能由表及里、标本兼治,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作者:周中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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