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画受贿,贪腐“升级”监督需跟上

2018-12-30 08:55:26 来源:科普网 编辑:风云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辽宁本溪市办公厅原副主任郑某以四幅价值万余元的画,收受贿赂款300万元的犯罪现实。(12月29日澎湃新闻)

  画乃艺术品也,凝结着创作者的心血与智慧,要想收藏、欣赏,理应付出经济代价;但将四幅画价值仅万元,卖出了300多万元的好价钱,从表面看来,不能不说郑某技艺高超、鸿运当头,遇上了难得的“知音”。

  买与卖虽讲究公平交换,价与值要相符,但在商品买卖过程中,并非价值始终相符,或高于价值,或低于价值,均属正常现象,是价值规律起作用的表现;虽明眼一看,就知道其中有“玄机”,但要想从中找出点破绽,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随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既“打虎”又“拍蝇”,在反腐倡廉高压态势下,腐败分子已无处藏身了;严峻的形势让其不得不开动歪脑筋,改头换面,给贪腐穿上“合法外衣”,实现贪腐“升级”,以逃避法律之严惩。

  现实中,个别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附庸风雅,虽心底阴暗,却乐于写诗、作画、练书法,在一些别有用心人的吹捧下,忘乎所以;另一方面,个别不法商人,便投其所好,不惜出高价买来收藏,一唱一合,在“合法”外衣的掩盖下,借机敛财。

  靠买自己的字画等收取高昂钱财,看似公平交换,然实际上,买者看中的并不是“字画”本身,而是作字画者手中的权;因此,从超乎寻常的交易中,不难发现其收受贿赂之实,自以为聪明,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

  收受贿赂、权钱交易,无疑是一种典型的腐败行为;得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些腐败分子必然会运用手中的权力,为其谋取非法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黑,影响着党的长期执政根基,削弱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价值万元的“画”卖出300万元的好价钱,看似一桩不太符合市场规律的卖买,实则是变相收受贿赂,乃权钱交易的升级版也。贪官想方设法捞钱,自然不会等待“束手就擒”,搞起了贪腐“升级”,固然可以理解,但相关法律,却不该原地踏步走,理当紧紧跟上。

  其一、面对这些有背“常理”的买卖,纪监部门切不可让假象迷住了眼睛,而应该抓住蛛丝马迹,深入开动脑筋,穷追猛打,抽丝剥茧,从中发现“端倪”,还原“收受贿赂”的真面目,令其柱费心机,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其二、要从容应对“贪腐升级版”,纪监机关还需加大监督力度,将干部业余爱好等,也列入监督视线之中,明确提出相应交易要求,对交易对象实行登记制度,让其在阳光下交易,从而这些贪腐“升级版”无用武之地。

  其三,腐败乃世界性难题,要有效将其铲除,不可能一蹴而就,更需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适当弱化个人权力,强化集体领导,引领群众参与,在让其不能腐上很下功夫。

  贪腐有了“升级版”并不可怕,唯有监督部门,能与时俱进,紧紧跟上,及时亮剑,方能将其消灭于萌芽之中,还发展以风清气正的环境来。(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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