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风清气正,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湖南常德市纪委日前通报典型案例,多名党员干部因收受高档烟、酒被处分。通报显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兴茂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武陵“上酱”酒,折合人民币2.6万元。2014年至2017年,常德经开区征拆办原主任陈进仁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武陵“元帅”酒2瓶、“和天下”香烟49条等折合人民币共计23.91万元。2013年至2017年,鼎城区自来水公司原总经理粟许波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和天下”等高档香烟及五粮液、武陵“中酱”高档酒等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29.329万元。
抽点烟、喝点酒看似很普通的人情世故,但是利用送烟送酒给党员领导干部,以达到贿赂目的,从而干出不可告人的勾当,这便是违法违纪。党的十八大以前,领导干部过年过节收受一点烟酒、土特产,好像不算什么是,都是大家心知肚明的。现在中央明文规定:这事不能这么干,再干得付出沉重的代价。有人会问,抽点别人的烟、喝点别人的酒不是啥原则问题,何必上纲上线,是不是太左了。
笔者认为,中央不准私自利用职权吃喝拿送,这是相当英明的决策。你今天敢收别人的烟酒,明天就敢收别人的豪宅,后天就敢贪腐几个亿,而送烟酒的是不是利用一种看似不大的问题来敲你的纪律和道德防线,来试探你的意志,一旦你收了,开了这个收受的口子,下一步,他们就会步步为营,将这个裂了缝的鸡蛋一点一点的啄开。所以,领导干部真的莫要小觑名烟名酒的腐蚀力。
作者:陈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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