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实举报要澄清 给干部吃“定心丸”

2019-01-15 13:46:04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有问题不放过,没问题也不耽误”。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消除干部顾虑,各地纷纷出台政策、创新办法,为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召开澄清会、公开澄清、出具书面说明、对诬告者予以处分……这些有力举措成为关心关爱广大干部、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的“保护神”。(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9-01-10)

  对不实举报要澄清。如果是因为大胆干事出现的失误要容错。随着网络举报等渠道通畅,信访举报的成本越来越低,举报人难免为了争取自身利益,故意捏造事实,让纪委介入调查。相对于审计等部门移送的线索,信访举报来源的线索质量偏低。来自玉溪市易门县纪委的数据显示,匿名、冒名举报失实概率畸高,通常十件中有七件不属实。对冒名举报不能置之不理。要一件件核实。对照举报信和情况说明反复交叉核实。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大多数事情都有存档。

  核实澄清,给干部吃定心丸。纪委监委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也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为干部做好澄清工作,为敢于担当者担当。纪委对举报失实对实名举报人必须在保密的情况下向其通报调查情况。要公开澄清,减少重复举报。要尊重被举报人意见,纪委可以在民主生活会上出面做说明。出具失实了结通知书、召开澄清会、发布澄清通报,三种形式要因事制宜。有的举报纯粹是为了报复,纪委要启动对被举报人的调查。一般来说,涉及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的相对更适合以召开澄清会的形式处理,既有助于保护干部本人工作积极性,也可以凝聚更多共识。

  让诬告者付出代价。为被错告诬告干部澄清正名,对纪委的调查核实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开澄清,存在前脚澄清,后脚又发现其他问题的可能。监督公权力是群众的合法权利。群众不了解情况导致错告,可以理解和包容,但如果是刻意捏造、诬告陷害,组织上应该查实严处。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审计、信访等部门、机关信息沟通联系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从制度层面建立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释放出“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信号,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魏华)

本网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只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发现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联系本网 ,并提供稿件“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