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通知规定,今后湖州人可以通过提供服务的形式来折抵罚款处罚。(2月28日 澎湃新闻)
诸如乱停、乱放等常见的不文明行为,给市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影响了城市形象。对此,作为城市管理当局,依照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让其付出代价;既是常用方法,也得到了市民的认可。
然而,这种罚款方式,虽简单易行,却未必能让不文明者“心服口服”,于无形中加重了身处弱势不文明者经济负担,让其心生反感,影响执法效果;同时,也拉大了“执法者”,与普通市民之间的距离,滋生了诸多的“暴力事件”,成为了城市难以抹掉的文明伤疤。
对城市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亮剑,罚款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真实的用心是通过罚款形式,让其认识到自己不文明行为给城市与市民带来的危害,让其引以为戒,自觉改之;也警示社会,让其它人切莫重蹈复辙,从而逐步消除不明现象。
现实证明,采用罚款方式,要治理“不文明行为”尤其是初犯者,并不一定就是最佳选项。社会发展要求,执法者既当是非分明,铁面无私,忠实履行职责,更需与时俱进,正视矛盾与问题,让法律与制度也有温度,让法规也有“人情味”。
面对城市执法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湖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发布通知,推出“以参加社会服务的方式抵缴罚款”之新政,无疑是一种大胆偿试,不走老路,积极破解行政执法难题的作法,其本身就值得为之点等赞、喝彩。
这种新的“执法方式”,为初犯者认识错误提供了相应的时空,让其有了“将功补过”的机会;也为那些身处城市底层无意触规的“不文明”者,让其及时卸下“突如其来”的“经济重负”,让其乐于接受违规处罚。
现实生活中,行政执法者往往给社会以“粗暴形象”,除个别外大多“执法者”的“粗暴”与“不文明者”的不配合、不接受处罚也有着密切关系;正是种种“不配合”,让这些奔走于城市大街小巷的“执法”者大动干戈。
话又说回来,那些“不配合者”,未必就是对“规则”的不知晓,从心底也认可其行为的错误;因心疼“罚款”,无奈中选择“强词夺理”,甚至与执法者动起了拳脚。也许,对大多数人而言,为区区罚款,就如此,既不该,也不值;但也请理解“弱势者”的无奈吧!
参加社会服务,就可免交“罚款”,对“弱势不文明者”而言,当然是好消息;面对“处罚”,即使有怨言,也不至于“暴力抗法”;同时,也不再直接说钱,让执法者的形象得到有效改善,从而化解着执法与违法之间的对立关系,能进一步促进社会的文明与和谐。
迈步新征程,文明是时代主题,执法也需追求实效;而要追求执法实效,理当正视问题,顺应社会呼唤,坚持改革,不断推陈出新,亮出新招,化解社会矛盾,加快文明进程,让我们共有的家园更加文明和谐。
“社会服务抵交罚款”,虽只是大胆偿试,其效果如何?还需时间给出答案。但它紧扣了时代脉博,彰显了改革精神,体现了“人性执法”,理当为之点赞。(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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