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悬法律利剑 筑牢廉洁自律堤坝

2019-03-28 09:24:17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3月2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鲁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鲁炜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鲁炜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9-03-27)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鲁炜利用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及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余元。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鲁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鲁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权力是一柄双刃剑,运行在法律之内,可以为民造福;反之,运行在法律之外,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就会被滥用,祸国殃民,后患无穷,给党和人民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权力无论大小都应该受到监督,要用道德和纪律扎紧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让权力不再任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典型案例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管住自己的手、看好自家的门,不逾越纪律底线、不触碰规矩红线、不踩踏法律雷区。(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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