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原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四川省纪委监委2019-05-21)
经查,王平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匿转移财产,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长期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矿业权审批过程中搞变通、搞例外,以权谋私,擅权妄为,大肆收受财物,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道德败坏,生活腐化。
王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最终,王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纪法要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法律不处理的违纪行为要受到纪律处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避免“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反腐败没有完成式 ,监督“关口前移”,纪律戒尺严到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打招呼,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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