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被大众看成是“当官的”、“掌权的”,就其本身而言,这只是一份工作而已。随着误解和曲解的不断加深,这不利于干群关系的缓解,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但来信来访中也有部分举报内容失实。与事实不符的举报甚至诬告陷害,不仅干扰了一些干部的正常工作,而且给他们带来思想上的负担,挫伤了工作积极性。
要为担当者担当,及时为受诬告干部澄清是非。让被反映问题的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投入到事业上,苦干实干、拼搏奉献,提振干部精气神。要让被冤枉的党员干部扬眉吐气,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无意,诬告都对党员干部会造成一定影响,要让他们“诉说”委屈。纪委要建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区分法律和纪律界限,区分诬告和错告,在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行为。要让党员干部放开手脚、放手大干,履职尽责,不惧怕那些莫须有的罪名。
要坚持创新,扎紧从严管党制度笼子,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区分对待探索失误和违纪行为。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要拿出关怀激励措施,鲜明用人导向,始终坚持“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标准,制定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办法,紧紧围绕重大任务调兵遣将,着力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