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条例修订和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新华网 2019-03-18 )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凡提四必”、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在考察对象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不准“由主要领导成员个人决定任免干部”、不准在“主要领导成员即将达到任职年龄界限、退休年龄界限或者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用好一个人就能激励一大片。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要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进一步拓宽视野、畅通渠道,不拘一格降人才。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精准”,主要是把人考准考实,对干部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评价;“科学”,主要是把人用对用好,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考察对象,实行差异化考察。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发扬民主、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制度安排。改进民主推荐方式,将“个别谈话推荐”改为“谈话调研推荐”;明确换届时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组织会议推荐。
法规出台以后,关键在执行。条例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原原本本地学习、不折不扣地执行,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要完善配套制度。要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强化督查落实,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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