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 推动形成执规工作合力

2019-09-17 09:06:26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牵头执行部门应当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作为履行执规责任的重要方面,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党员干部的执规意识,提高执规能力,严格执规标准,规范执规程序,提升执规效果。应当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的监督,对重要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应当重视发挥党员、群众和新闻媒体等在监督执规责任履行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执规工作合力。

  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应当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工作、法治建设等考核相结合。党内法规制定机关可以视情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开展评估,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推动党内法规实施。开展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工作应当制定年度计划。

  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不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党内法规执行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履行领导、统筹、牵头、配合、监督等执规责任不力;执行党内法规打折扣、搞变通或者选择性执行;本地区本单位在执规中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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